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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工伤医疗费用申报指南

08-24     浏览量:119

一、所需材料

1.填写《工伤职工医疗报销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提供经审批的《河南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申请表》、《河南省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治疗申请表》、《河南省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河南省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提供完整病例复印件、出院证、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总清单(门诊医疗费用结算需提供:门诊病例,医技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处方),提供医疗费用的原始票据。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材料;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4.报销费用如需拨付给个人则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并提供职工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银行卡);如需拨付给单位则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

二、办理途径

1.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申报办理。

2.通过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工伤保险受理窗口线下申报办理。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结果

业务办结后,可通过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工伤保险受理窗口线下领取《工伤职工医疗费报销单》。

五、注意事项

1.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治疗非工伤引发疾病的医疗费用。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应经过经办机构审批同意。

4.涉及第三人责任的,经办机构根据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医疗费与工伤待遇中的医疗费比较,不足部分予以补足,其工伤医疗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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